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18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对学生寝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寝室作为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和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作用,根据宜春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宿舍文化健康向上,应达到“三齐”、“六净”标准。

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套间内及公共空间)。

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门厅干净;

(6)书柜干净。

二、学生宿舍安全、纪律要求

1.严禁夜不归宿,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2.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违章电器;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

4.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麻将,严禁打架斗殴;

5.不得在宿舍门口、楼道乱放物品;

6.按时就寝作息,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三、学生宿舍管理要求

1.实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协助配合下的室长负责制;

2.宿舍建立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室员每天必须及时按标准整理内务,室长负责督促检查。

3.每周三为公寓大扫除日,各室长要组织全体室员进行彻底清扫,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宿舍清洁、整齐、统一。

 四、学生宿舍的检查与评比

    针对学生公寓部分宿舍存在的脏、乱、差等现象,以及部分学生放松自我管理,违规违纪行为比较突出的情况,学院将通过加大检查管理力度,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养成教育,树立讲卫生、讲文明、守纪律的意识,形成争创文明宿舍,共建整洁、文明、和谐、安全的学生公寓良好氛围,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1.实行纪律、安全、卫生综合检查

(1)检查评比工作由院学生会宿管部负责组织和落实,各班班委会配合实施,采取年级交叉检查的方式;

(2)检查分定期检查和抽查两种形式,定期检查每两周一次,检查时间一般为每周三下午;临时抽查随机确定;

(3)院学生会对检查的结果应及时汇总,以书面形式向院学工科汇报后在院内予以公示;

(4)检查结果同时反馈给各班级辅导员,各班级应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优评先

(1)学院每学期进行两次宿舍“创优评先”评比(期中1次,期末1次),分别评定“文明宿舍”和“优良学风宿舍”若干;

(2)“优良学风宿舍”是指首先具备文明宿舍各项条件,同时又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宿舍,由各班级辅导员申报,与“文明宿舍”的评比一并进行。

(3)对评为“文明宿舍”和“优良学风宿舍”的,学院予以表彰奖励;

(4)“文明宿舍”和“优良学风宿舍”的室长授予“优秀室长”称号,并予以通报表扬,综合素质测评加2分,其余宿舍成员综合素质测评加1分;

(5)“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的评选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0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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