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学院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
为了增强辅导员队伍工作实效,做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学生突发事件,特就我院辅导员值班工作规定如下。
一、值班辅导员工作职责
1、日常事务: 负责接待学生或家长来访、咨询等,配合值班期间教学管理工作。
2、督促检查: 值班辅导员在学生干部的协助下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学生归寝情况,早操、早晚自习出勤和纪律、到课情况,并做好相应记载。
3、突发事件处理: 辅导员当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恶化升级,并及时向相关辅导员、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学工科汇报。
4、信息反馈: 值班辅导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次日第一时间将值班情况反馈给相应辅导员,并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辅导员值班基本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在校;
2、值班人员必须夜间值班时间为当晚7点到次日上午8点,期间不得因私外出,且入住学生公寓;
3、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4、重大事件做到及时处理和上报;
5、值班人员应巡查全院宿舍;
6、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7、如有事不能值班应向学工科或院领导请假。
三、值班工作考核
1、院学工科对辅导员值班进行具体管理,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各辅导员值班情况,并将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辅导员考核体系。
2、擅自离岗或当班期间出现责任事故,应进行批评教育,视事故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四、其它
本管理办法由院学工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