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04


1.具备宜春学院学籍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在校学生。

2.宜春学院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社团成员。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思想进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能代表集体利益,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热心为同学服务。

6.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敏锐的观察力,在大会中能积极发言;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

7.在大会中做到公平、公正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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